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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山东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9:29  浏览次数:

各科研团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争创国际一流的科研成果,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山东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山大研字〔201887号)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评审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

2.科研论文须于20241130日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发明专利须于20241130日前已获得授权或完成成果转化。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通过“基础信息-学生成长数据采集管理”,维护需要提交申请的优秀成果;

2.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路径为“奖助管理-奖励管理-奖学金申请”,点击“学术之星奖申请”,导师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报送培养单位评审。

3.培养单位对申请者的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评审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审核通过,推荐1人参加学校评审。

3.材料报送

11110日上午12点前,请申请人务必将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代表性成果(最多3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vxiaoqian@sdu.edu.cn,以便学院汇总并审核申报信息;

2)学院审核完成后,申报人根据审核情况进行系统申报;

3)代表性成果(最多3项)及其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全文、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或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等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申报时合并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

4.学校评审与公示

学校对候选人信息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进行网络初评。初评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现场答辩,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拟获奖人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颁文公布。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中的论文不鼓励作为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支撑成果使用。“期刊预警不是论文评价,更不是否定预警期刊发表的每项成果”(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团队)。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3.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1169:002024111912:00,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

  附件1 高等医学研究院 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xls

 241104附件: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研究生学术之星奖申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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