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团队:
根据《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期考核基本要求:
(一)学院按照《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学院中期考核实施方案(学院中期考核方案及工作安排稍后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后续通知)。
(二)根据学校综合预算改革要求,研究生院不再统一发放博士生中期考核优秀奖金。
特别注意: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四年内最多可再参加一次中期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结果仍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
(三)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3级普通博士生、2024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和其他年级需要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
(四)根据学校要求,2023年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和其他年级需要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不计入本次考核基数。
学校发布了本次参加中期考核的人员名单,结合学院前期摸排情况,现予以公示(附件1),不在此公示人员名单范围内者,不得参评中期考核优秀。
如有不在此名单但需要参加本次考核的同学,或在此名单拟放弃本次中期考核的同学,请明天(11月7日)中午12点前与我联系,放弃考核同学需提交个人及导师签字的情况说明。
高研院2024博士生中期考核名单-第一轮核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