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高等医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3:07  浏览次数:


各位导师:

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及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身政治素质过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业务素质精湛,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制度规定。身心健康,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与科研任务,有充足的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每年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岗指导研究生。

二、导师认定条件

1. 2023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资格认定条件,详见附件1

2. 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认定条件,详见附件2

3. 博导和硕导的代表性成果计算方式不同,具体计算方法请查阅相应附件。

三、导师资格审核及认定程序

(一)简化认定程序

1.高层次人才“简化审核”程序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特岗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四青”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泰山攀登计划入选者等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全职到岗申请人,聘期内可申请“简化审核”程序。已超出聘期人员请通过“正常申请”认定程序进行申报。

2.博导资格“直接认定”程序

各类引进人才在签署入校协议时即获得博导资格或入选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体系即获得博导资格者,经校人才办确认其博导资格并报学位办备案,可直接认定博导资格。

说明:

同时符合以上“1”“2”条件者,请任选其一程序进行申报。

3.“新调入我校导师”资格认定程序

新调入我校的教师,在外校已具有导师资格(不含兼职)且原单位所在学科为“双一流”高校建设学科者,申请我校对应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招生资格时,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依照曾招收人员提请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如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招生资格者,须同时满足专业学位博导、硕导相应卫生技术系列职称及任职年限要求。

(二)“正常申请”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仅填写符合认定条件的科研项目/课题及代表性成果(其中代表性成果请依照影响力及相应计算方式,总代表性成果限填4

2.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对照认定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并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参加导师培训等方面进行把关。

1)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一票否决”。

2)各培养单位建立并报送《负面清单》,须包含教学事故、医疗事故、学术不端行为、指导学位论文被国务院学位办与省学位办抽检认定为“问题论文”等。

注意:

1)如前期已有各类“暂停研究生招生**年”处理意见的申请人,未完成停招年份者需列入《负面清单》且不接受其导师招生资格申请。

2)如涉及“质疑论文”“撤稿论文”等已经过基层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调查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需列入《负面清单》。无论是否形成最终处理意见(即行文)原则上不接受其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负面清单》模板见附件10

3)曾招收研究生的导师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等相关经费或不按学校规定给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的申请人,不接受其申请。

4)各单位须对曾招收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学位论文指导水平进行审核。2020-2021年度内指导同一层次(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出现2人及以上学位论文外审不通过者,停招下一年度同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

外审“不通过”的评阅异议意见含“不合格”与“较大修改”、“不同意进行答辩”,计算方法相关说明如下:

A.学生评阅出现 “不合格”,未提申诉或不符合申诉条件,计为1人次“不通过”;提出申诉且申诉通过,不再计入外审不通过。 附件6:博士招生导师团队备案表(仅需团队负责人填写).xlsx


B.学生评阅出现1个“不合格”,提出申诉且申诉结果再次出现“不合格”,累计计算2人次“不通过”;申诉未通过但无“不合格”,仅计算初始评阅1人次“不通过”。

C.同一学生同批次无“不合格”但有2个“较大修改”,计为1人次“不通过”。

D.同一学生评阅仅1个“较大修改”,修改后复审出现“较大修改”或“不合格”,均计入1人次不通过。

E2020年评阅“不通过”的学生数据,如已计入2022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时累计停招导师资格的学位论文,不重复计算。

F.以上未列举类型请咨询研教办。

5)各单位审核申请人参加导师培训和交流情况。按照《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要求,拟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人员每年度须完成至少6个课时培训。

6)培养单位审核后,报送材料仅保留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的科研项目/课题及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请依照影响力及相应计算方式,仅保留4)。

3.各学科评议组评审及公示。各学科评议组与医院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由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内容、链接报齐鲁医学院研教办进行同步公示。

4. 齐鲁医学院召开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分会对各学科评议组提出申诉、复议或其他特殊情况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5.齐鲁医学院公示。齐鲁医学院对分会审议通过的导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报学校审批备案。分会公示无异议名单报研究生院,其中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获得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曾招收培养博士生人员,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获得2023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首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获得2023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7.公示期内异议情况处理。齐鲁医学院公示期内对审核有争议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分会提出。对分会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向校学位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博士招生人数限定。

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在读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国家级人才(含院士、长江、杰青、四青)指导在读博士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博士生超额的导师一般应限制或暂停招生。

备注:在读博士生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学生,含延期毕业生。

(二)博导招生团队建设。

按照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育人模式、充分发挥育人合力,促进育人水平提升需求,博士生招生应建立实质性交叉融合育人团队。团队组建需兼顾研究方向优势互补、学科交叉融合、年龄梯队科学合理等实际因素。学校在制定2023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时,将继续推行导师团队形式列入目录并按照团队进行招生。

团队命名应体现团队组建的实质性融合、学科与研究方向、前沿与优势特色等。团队中的招生导师(责任导师)须为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导,专业学位导师团队中须有行业人员作为合作导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导师团队不做此要求)。跨单位组建的学科交叉团队从拟招生单位上报,涉及多个单位的,多个单位均上报。

(三)导师招生方向确定。

原则上,导师一般只允许在一个二级学科内招生。招生计划数≥2的导师拟跨学科招生者(招生专业数应≤招生计划数),须经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根据学科交叉研究需要,有关导师可提出跨一级学科招生申请,经所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确定所跨学科合作导师,明确主辅,报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

(四)材料申报真实性承诺。

申请人须保证提交导师资格认定的材料真实、可靠,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3年申请资格。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 填写要求

(1)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及论文等栏目请注意时效:仅填写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的工作业绩,按代表性、影响力由高到低填列,博导限填4项标志性成果(不是论文、获奖、专利等项目各填4项,而是参考认定条件中不同成果的计算方式,综合上述成果,总成果限填4项),硕导限填2项标志性成果。

(2)高水平论文:论文须为研究性论著且申请人作者单位“山东大学”须为首位,SCI/SSCI论文应公开出版(含Epub状态,不含清样),中文论文须正式见刊。在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著以及论著集收集的论著均不在列。

学术论文申请人如系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除1区论文外,其他论文计算篇数时须除以并列人数,请注明:本人并列位次/*人并列。分区以发表当年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为准(基础版最优分区)。

3)成果均需以山东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申请者需以山东大学为申报单位),使用同一学术成果获批奖项,仅就高计算。

4)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及经费到账单位须为山东大学(含直属附属医院),山东大学外其他高校及各医院、各临床科室配套经费不予计算。新申请以项目/课题立项(获批)时间为准。无资项目不填。

5) 凡涉及位次栏目,示例如下:

A.发表学术论文的位次:1(独立第一位);1/2(2人并列第一作者,第1)2/33人并列第一作者,第2位);通讯(独立通讯);1/2通讯(2人并列通讯,最后一位);2/3通讯(3人并列通讯,倒数第2位);

B. 获奖位次:填写在获奖证书中体现的位次,如2/88人获奖,位列第2位);

C. 教材编写位次:填写独立主编、第一主编、副主编或参编位次(参编须注明参与撰写的部分字数);

D. 发明专利位次:填写在证书或批文中的位次,如1/5(共5人,位列第1位)

2. 材料报送要求

1)汇总表(excel版,根据自己情况选择附件345之一填写):简化程序申请博导的填写附件3,正常申请博导的填写附件4,不申请博导仅申请硕导的填写附件5

2)简况表(纸质版,需签字):所有申请人员(不含简化程序人员)均需提交。所有申请人员均须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申报资格(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8),申报完成后导出简况表,打印后签字。注意:简况表中未有的成果请手写填入,不使用的成果请删除(系统无法删除的可在纸质材料上手写划掉),最后简况表上最多仅保留符合遴选要求计算出的4项标志性成果。

3)支撑材料(一个pdf文件):按照简况表顺序将总代表性成果支撑材料(博导4项,硕导2项)制作成一个PDF电子版。可包含:高水平论文:发表论文可查证明、杂志分区截图(中科院基础版)、注明论文是实验还是综述、文章全文(高亮单位、位次及共同情况);2)取得的教研、科研成果获奖证书;(3)著作、教材证明材料;(4)优博优硕指导教师证书--专利证书(含应用转化证明材料);(5)其他应用鉴定证书--经费证明(含到账、可支配经费信息);6)个人财务系统可支配经费截图。

4)博士招生导师团队备案表(excel版,附件6,仅需团队负责人填写);

5)齐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新申请人学术论文自查情况及诚信承诺书(附件7Excel电子版,纸质版(签字),仅新硕导)。

请将电子材料(汇总表+支撑材料,团队备案表,新硕导自查表)525800发送至lixuemei@sdu.edu.cn,纸质材料(简况表,新硕导自查表)5251000交至趵突泉校区新动物中心201室。


 附件1:齐鲁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pdf

 附件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pdf

 附件3-简化认定程序申请博导人员.xlsx

 附件4:正常申请博导资格汇总表.xls

 附件5:申请硕导资格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6:博士招生导师团队备案表(仅需团队负责人填写).xlsx

 附件7:齐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新申请人学术论文自查情况及诚信承诺书  (硕导新申请人必填).xlsx

 附件8:招生资格申请系统使用说明书(线上申请专用,仅供临床医学外其他学院参考).docx





 
上一条:关于公布应聘山东大学高等医学研究院非事业编制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