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转化医学共享平台仪器使用预约方式主要为网络系统内预约,各课题组需提前注册账户,提前预约。
一、 预约管理
1. 所有系统内仪器设备使用均需提前预约,如有特殊加急测试,应提前与相关仪器负责人沟通。
2. 本人预约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用他人账号预约使用仪器,若发现违规使用,将禁用借用人和使用人账号权限三个月。
3. 预约通过后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使用仪器,请提前 24 小时取消预约。
4. 用户需经过仪器使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获得独立上机操作资格。
5. 仪器使用中如果出现故障,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仪器负责人,严禁在仪器负责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处理,以免损坏仪器,影响使用。
6. 实验结束后需如实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并恢复实验台和仪器整洁,若有故障发生,应如实填写故障情况并在排除故障后登记维修信息。
7. 不能携带食物、饮用水和饮料等物品进入实验室,以保证实验室安全和清洁。
二、 违约及违规处理
1. 必须按规定及预约时间段使用仪器;预约时间不得超过实际使用时间的50%。没有按规定预约仪器,或因延时而影响后续使用者,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当次实验,并予以警告。没有预约或未按预约时间使用仪器,平台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当次实验,并双倍收费。
2. 若无特殊情况超过取消预约时限取消预约的,按预约机时收费; 未取消预约则视为爽约,按照预约机时的150%收费,并通报课题组负责人。
3. 对于已获得独立上机操作资格的人员,若发现违规操作,初次警告,二次取消独立上机操作资格,三次停止使用仪器一个月。
4. 实验结束后,需本人登记,做到字迹清晰,不冒名顶替;字迹潦草者,按未登记处理。使用后不登记、视为企图逃避责任者,初次提醒,二次禁用一个月,三次禁用三个月,四次终身禁用。
5. 发现异常情况及仪器损坏未报告并继续使用者,取消该用户半年内使用资格。
6. 因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包括仪器故障等),影响仪器正常运转,取消该用户一年内预约资格并通知实验室负责人,造成的损失由该违规操作者实验室承担。
7. 第一次使用平台仪器者,请先与平台工作人员联系,经培训后方可使用。未接受培训而使用者,予以警告,并再次培训,当次实验,双倍收费。未取得独立操作资格而擅自使用者,取消该用户一年内预约资格。
山东大学高等医学研究院
山东大学转化医学共享平台
2020年8月31日
山东大学转化医学共享平台仪器预约登记及违规处理规范.docx